8月28日,“涉外法治背景下仲裁法实施中的法律问题”学术研讨会在上外虹口校区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上海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联合主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东南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安徽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以及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司凯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60余人出席了论坛活动。研究生院院长、法学院院长张海斌主持论坛开幕式。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林学雷在开幕式上致辞,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专家的莅临表示诚挚欢迎。他指出,今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全面施行的重要节点,此次会议聚焦新法落地的核心命题,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与现实意义。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跨境商事交易规模扩大、争议形态更趋复杂,对仲裁制度的专业性、公信力与国际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他希望与会学者深入研讨仲裁法实施的理论争点与实践难点,统筹仲裁制度本土化与国际化发展,为我国仲裁制度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智慧和动力。

在联合主办方致辞环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李云梳理了我国商事仲裁机制的发展历程,剖析了当下中国仲裁行业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上海市法学会涉外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居晓林指出,新修订的《仲裁法》通过完善仲裁地规则、临时仲裁等制度,进一步夯实了仲裁事业发展的制度根基。会议适逢其时,意义重大。
本届论坛设有三个单元,分别聚焦“仲裁法实施中的相关理论问题”“仲裁法实施中的相关实践问题”“涉外仲裁及国际仲裁相关法律问题”等议题。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新修订《仲裁法》的制度创新、仲裁地规则、临时仲裁、涉外仲裁与国际仲裁衔接等前沿问题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研讨,提出了诸多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见解。

法学院副院长王伟臣、沈志韬分别主持分论坛研讨。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闫卫军作总结发言,专业教师杨珮茹等一同参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