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与我院开展战略合作协同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发布者:陈凯发布时间:2024-12-25浏览次数:30

为深入落实上海外国语大学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战略合作协议,协同培养上外特色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12月23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和上外法学院在上外松江校区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暨揭牌仪式。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席建林,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副书记王静出席签约仪式并为基地揭牌。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浩波,法学院院长张海斌代表双方签署协议。法学院党委书记李亚萍主持。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政治部副主任、一级调研员卢晓红,法学院副院长沈志韬等参加活动。

根据合作协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将与上外法学院在特色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合作、智库共享、多语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法治宣传等方面展开合作,并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协同推进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签约仪式结束后,席建林院长应邀为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作学术报告,并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