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法学院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创建五周年纪念暨2018级实验班开班仪式举行

发布者:何强发布时间:2019-03-27浏览次数:955

326日,上外法学院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创建五周年纪念暨2018级实验班开班仪式在松江校区举行。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李岩松出席并致辞。校教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领导及法学院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和新一届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全体学员一同参加了仪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孙宇伟主持仪式。

法学院院长张海斌在会上作了汇报发言。他介绍了上外法学院近五年来围绕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目标,在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对接国家战略和地方需求,以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为载体,在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建设、第二课堂体系与特色实践基地建设、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所开展的一系列创新改革,及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并对实验班今后的发展规划做了介绍。

首届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代表刘晗静,新一届实验班学生代表宗鸿文分别在仪式上做了发言。张海斌院长给首届实验班代表颁发了纪念品。

李岩松校长最后致辞。他首先对入选新一届实验班的全体学员表示热烈祝贺,对法学院五年来在学校和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围绕实验班建设,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取得显著进展,表示肯定与祝贺。他指出,上外成功入选上海市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是对我校积极探索具有上外特色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充分肯定。近年来,法学院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上,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实验班建设就是一项重要成果。

李岩松校长指出,实验班建设要继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这是上外法律人才培养,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展的所有创新改革的重要前提,必须继续坚持,继续践行。同时,希望法学院及时总结,继续深化创新改革,努力把优势再做优,把特色再做特,探索出一条具有上外特色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路径来,不断丰富国内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李校长强调,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建设要注重国内外联合培养与校内外联合培养相结合,继续提升国际合作交流的层次,丰富国际合作交流的形式,不断拓展学生的国际法律视野,增强学生跨文化法律交流能力。同时,要理论联系实践,坚持问题导向,职业导向和实务导向,积极整合各种资源,走校内外联合培养的道路,不断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

李岩松校长寄语新一届实验班的同学,要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和国家责任感,做到身怀使命,格高志远。珍惜机会,发愤学习,知行合一,德法兼修,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真正做到学不厌精,学不厌深,学不厌博,努力将自己塑造成具有上外特色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创建于2014年,是上外对接国家人才战略和上海发展需求,深入推进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实验班建设旨在充分结合上外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的优势和特色,不断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通晓国际规则,能参与国际法律事务、提供国际化法律服务的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目前,实验班已成功组建六届。迄今已实现连续四届实验班依托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和上外学生海外交流基金项目支持,分赴荷兰、新西兰、美国、法国、意大利、匈牙利等国开展为期半年或一年的法律研习。实验班教学改革项目先后获上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