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与上海海事法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发布者:陈凯发布时间:2023-11-28浏览次数:10

11月27日,上海外国语大学与上海海事法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松江校区图文信息中心举行。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李岩松,上海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彤,上海外国语大学党委副书记王静,上海海事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沈英明出席。法学院院长张海斌主持仪式。

签约仪式上,李岩松、汪彤分别代表双方单位签署了《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法院战略合作协议》。沈英明、王静分别宣读了关于聘任院外专家、校外实务导师的决定。上海海事法院海商庭审判长杨婵、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闫卫军作为导师代表发言。

汪彤在讲话中感谢上海外国语大学的热情接待,介绍了上海海事法院的发展历程、涉外审判工作情况以及国际化发展道路。他希望通过此次合作,进一步创新院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切实提升学生涉外审判实务素养与能力。要深化双方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协同开展外国法查明与适用的协同研究,实现法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同时要积极促进国际化高层次研讨交流,总结司法实践经验,提炼精品案例,讲好中国海事审判故事,不断提升我国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

李岩松在讲话中欢迎汪彤一行来访,期待双方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充分依托各自资源与优势,不断深化合作内容,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新范式。他指出,院校协同育人要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创新协同育人路径,优化实务课程体系,完善学生实习实训机制,实现导师互聘互派,提升育人成效。同时,要围绕涉外法治实践特色,积极创设涉外法治协同研究平台,建设多语种国别区域司法研究智库,推进跨文化法律素养拓展项目,共同推动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双方相关部门的同志,以及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代表共同参加活动。活动前,汪彤一行还参观了上海外国语大学世界语言博物馆、图文中心等设施。

《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法院战略合作协议》重点明确了双方在实务课程设计、实践教学模式、学术交流、理论研究、资源共享、多语种国别区域司法智库共建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协同培养德法兼修的涉外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