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力法官来我院讲学

发布者:何强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899

613日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刘力博士应邀作客我院“法意讲坛”,为法律硕士研究生作了题为“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选择及司法案例类型化分析”的精彩讲座。法学院院长张海斌出席并主持讲座。法学院法硕中心主任王伟臣及专业教师沈志韬、法硕办周涵等参加。


讲座中,刘力副院长首先结合中外法律规定、相关司法判例和研究成果,对金融消费者特殊保护的理论证成、金融消费者司法保护的政策考量及方法论等问题做了详细阐述,并从消费者保护制度的历史发展、金融监管体制的路径变更、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理论演变、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现实情况等角度,细致论述了给予金融消费者特殊的保护的必要性。

刘力副院长指出,金融消费者既具有一般消费者的普遍特点,也具有其自身的个性特点,作为司法机关,要进一步研究金融消费者的含义和范围,明确金融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以更好地保障合法权利。另外,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司法既要有能动性,也要具有谦抑性,要遵守最后救济原则和有限救济原则,并在各类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典型案件的审理中,不断探索新型裁判理念,并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裁判方法。


张海斌院长最后作点评。他认为刘力院长的讲座具有浓厚的实证色彩和鲜明的问题意识,讲座以案说法,条分缕析,系统梳理了司法实践中的一系列新型问题和疑难问题,并提出自己独到的法律见解和法律对策,充分彰显了司法的智慧和实践的魅力,令人受益匪浅。

讲座后,刘力副院长还与在场师生就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