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卫军,男,九三学社社员,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赴英国University of Hertfordshire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LL.M);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法学院做富布赖特访问学者(Fulbright Visiting Scholar)。
现承担《冲突法》《国际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国际金融法》《国际公法专题》《国际私法专题》等课程教学任务。主要学术兴趣包括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国际金融法、合同法、经济法、争端解决、美国宪法、法理学等领域。在《河北法学》《政治与法律》《海峡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及校级课题5项,参编《国际法律大辞典》等作品3项。
现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经济法研究会、港澳台法研究会理事、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虹口区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术委员会教师发展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