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外法学院举行《鉴定式案例研究》课程总结暨教学研讨会,总结特色前沿法律课程建设的经验与成效,研讨推进上外特色法治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之道。法学院党政领导、全体法学专业教师等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上,课程授课团队教师沈志韬、赵守政、张龙、孔凡洲、杜康平等先后发言,结合各自教学任务,从课程定位、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授课形式及教学素材等方面介绍了课程建设情况,并对授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亮点及今后完善的方向作了说明。
与会教师代表先后发言,肯定开设《鉴定式案例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为这门课程教学理念新颖、教学方式多样、教学内容丰富,取得了优良的教学效果。与会教师还就进一步完善教学思路、深化课程设计、优化考核指标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张海斌院长在总结发言中对《鉴定式案例研究》首轮授课的成效表示肯定,希望课程团队再接再厉,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深化教学协同合作,在教学研相融合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教学教育方法,努力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和育人效果。
鉴定式案例分析,又称“解题模式”或“审查模式”,是德国法学院的日常教学中采取的一种案例分析格式,它要求法律人在分析案例时,严格采取设问——定义——涵摄——结论的路径分析案件,并提出结论。近年来,鉴定式案例研究受到国内法学教育界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