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三届中外法学青年论坛暨“法国法与当代中国”学术研讨会举行。来自国家自然资源部、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等部委、高校的专家学者140余人在线出席了活动。
本次学术研讨会分为三个单元。第一单元由法学院院长张海斌教授主持。他在主持致辞中,对在线出席本次论坛的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简要介绍了上外法学院的历史发展及推进多语种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和国别区域法治研究的情况,同时对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背景和意义作了阐释。
研讨会第一单元的主题为“法国法律与社会”。中国政法大学施鹏鹏教授在主旨报告中阐释了法国刑事诉讼法“新职权主义”理念的形成过程,认为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改革应参考“新职权主义”理念,寻求更符合中国法律传统的诉讼制度改革。天津大学王建学教授总结了法国事后宪法审查机制设立十年来的运行经验,认为事后审查实践为法国宪法教义性适用提供了基本框架。上海财经大学孙哲博士、巴黎政治大学吴良健博士、浙江传媒学院沈汐博士也先后分享了他们关于涂尔干法社会学思想、法国抗疫中的“社会国”特征及数字时代劳动关系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第二单元是法国公法专题。中国政法大学张莉教授在主旨报告中回顾了法国公法在过去三十年的发展,探讨了法国公法制度变迁的内容、变革的手段以及对我国的启示。吉林大学杨帆副教授介绍了拉图尔对于最高行政法院的研究,探讨了现代社会法的“客观性”。自然资源部副研究员罗刚讨论了法国在海洋法上的实践。华东师范大学李颖轶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李琴也分别介绍了她们对法国行政合同和法国《环境宪章》的相关研究情况。
第三单元围绕“法国私法及民事程序法”展开。清华大学冯术杰副教授对法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特点做了全面阐述。西南大学杨柳博士介绍了她对于法国预约合同制度的思考。中国政法大学李琳博士探讨了法国生态损害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巴黎第一大学金伏海博士介绍了法国债权让与制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李晓珊博士论述了法国企业破产检察院监督制度的移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张婷副教授以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的变化为背景,介绍了法国民事诉讼法的发展。
上外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王伟臣副教授,专业教师赵守政博士分别担任研讨会第二、第三单元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明哲、王蔚,上海外国语大学杜康平博士分别担任各单元评议人。各与会专家在会上各抒己见,论证严谨,交流深入,研讨会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在热烈活跃的气氛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