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海市法学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国别与区域法的新视野”学术研讨会在上外虹口校区第二报告厅举行。来自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及中伦律师事务所、译林出版社等单位近50名专家学者出席研讨会。
上海市法学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肖光辉教授主持开幕式。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海斌教授代表会议承办方在开幕式上致辞,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出席年会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上外法学院近年来围绕学校战略积极推进多语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国别区域法治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研究会副会长肖光辉教授主持开幕式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名誉会长、华东政法大学何勤华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回顾了研究会近年来在国别与区域法研究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指出,从世界法律文明发展史的角度看,外国法和比较法的研究不可或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当大有作为。他希望研究会专家学者要坚定信念,不断拓展视域,深化研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继续贡献法学智识。
法学院院长张海斌教授致欢迎辞
上海市法学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于明教授在开幕式上作理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研究会过去一年在党组织建设、政治学习、人才队伍、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绩与重要成果,表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推进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向前沿性、特色化发展,并表示研究会要加强与上外法学院的合作,努力将国别法和区域法研究做成上海法学研究的特色品牌。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教授致辞
研讨会分两个单元举行,分别由上海市法学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颐和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伟臣主持。
研究会会长于明教授作工作报告
在第一单元的研讨中,上海外国语大学张龙老师围绕犯罪论体系的选择,对刑法三阶层和四要件理论进行了比较,剖析了大陆法系刑法阶层论对中国的影响。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汪其昌老师通过两个典型判例的比较,展现了两大法系所有权的区别,探讨了物权法与财产法冲突的解决路径。华东政法大学马贺老师以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中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为例,结合危害人类罪等典型罪名,阐述了国际刑事法庭对比较法和外国法的重视。上海交通大学刘维老师通过考察主要国家法律对独创性判断标准的规定,阐释了作品独创性判断趋同的国际趋势,并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作品独创性判断的方法。上海师范大学吴玄老师从网络空间主权的界定出发,梳理了网络空间主权理论的发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探讨了数据主权视野下个人信息跨境机制的建构。
上海外国语大学张龙作主旨发言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汪其昌作主旨发言
华东政法大学马贺作主旨发言
上海交通大学刘维作主旨发言
上海师范大学吴玄作主旨发言
华东师范大学姜峰作主旨发言
华东政法大学王静作主旨发言
上海外国语大学高蕴洁作主旨发言
在第二单元的讨论中,华东师范大学姜峰老师探讨了就业歧视立法模式问题,认为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属于“一体化模式”,而比较法上则体现为“区分模式”,并对两种立法模式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反思。华东政法大学王静老师梳理了门罗主义出现的背景,结合具体案例,阐释了门罗主义的内涵及西班牙殖民帝国瓦解的原因。上海市政协委员、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珊珊围绕“301关税”加征问题,对美国原产地规则与“实质性转变”标准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应对 “301关税”加征的方案。上海外国语大学多语种法律硕士生高蕴洁以卢旺达法律制度改革为主线,探讨了该国全面法律制度改革对传染病防治的影响。
研究会副会长赵立行教授作总结发言
年会闭幕式由上外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李亚萍主持。上海市法学会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赵立行教授和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李秀清教授分别作了会议总结。赵立行教授在总结中揭示了国别与区域法研究对于外国法和比较法研究的基础性地位,建议在国别与区域法研究框架下继续深入部门法研究,同时要关注研究的微观维度和价值维度。
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秀清教授作总结发言
李秀清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对与会专家的报告作了精辟点评。指出,本次研讨会主题特色鲜明,视野开阔,兼具开放性、前沿性与新颖性,在聚焦国别与区域法研究之余,充分彰显了对中国问题的深切关怀,令人深受启发。她希望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会要不断凝聚和彰显“上海气质”,在研究主题和学术风格上体现清新、包容、大气的精神气质,充分发挥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的独特优势,为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积极贡献研究会的学术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