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比较法视野下的法学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研讨会

发布者:何强发布时间:2019-12-02浏览次数:413

为切实提高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打造具有上外特色的法学类金课,法学院于1129日在虹口校区会议室举行了比较法视野下的法学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研讨会,来访外籍专家、法学专业教师、学生代表一同参加了讨论。上外本科教学督导组组长王祥兴教授、教学督导朱兆敏教授应邀莅临指导。法学院教学负责人王伟臣主持研讨活动。 

法学院院长张海斌在研讨会上致辞,介绍了法学院教学改革的新进展,对两位督导莅临现场指导表示欢迎。他认为法学教学方法的创新改革是新时代提升法学教育质量和水平、实现法学教学目标的重要手段,在比较法的视野下推进法学教学方法的互鉴互学对于培养上外特色的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在专题分享环节,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法学院leo博士结合本学期主讲的《英美契约法》课程,以判例在英美法系法学教学中的运用为题,与在座老师分享了如何运用判例分析法培养学生的法律解释与运用技能;毕业于德国明斯特大学法学院的赵守政博士介绍了德国法学教育的培养模式以及德国法中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案例研习方法,他还结合自己所讲授的公司法课程,现场展示了如何运用这一方法进行案例教学。

 

在自由讨论环节,专业教师张小红、马海蓉、刘海虹、蔡嘉伟、华瑀欣、杜康平等先后提问,与两位分享嘉宾进行了深入互动交流。他们纷纷表示,法学教育应面向中国的法律实践,同时也应有效地借鉴、吸收两大法系优秀的教学方法,把法律教义学与案例教学法结合起来。两位老师的分享典型地展现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在教学方法上的共性与差异,让大家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教学督导王祥兴教授、朱兆敏教授在点评中充分肯定了本次教学研讨会在形式、方法和内容上的创新性。首先是形式创新,本次研讨会有海外专家、中青年教师以及学生代表共同参与;其次是方法创新,专题分享自由讨论既能达到优秀课程示范的效果,又能围绕教学难点进行启发式的探讨;第三是内容创新,实现了中英文教学相结合,国内外法律知识相结合,理论与案例相结合,分析与归纳相结合。他们指出,法律的教学方法也是法律的研习方法,法学教师不仅要用好方法,更要注重传授方法,发挥教学方法在法学教育上的引导作用,从而全面提高学生法律认知、分析、表达、写作等方面的能力,为培养上外特色的涉外法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