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日18时,法政讲坛第二十五讲“差序格局与法治中国的可能性”在法学院4120教室举办。本期法政讲坛邀请到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院长助理、价值建构研究项目主任孙国东博士主讲。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张海斌、社科部副主任丁冬汉、辅导员王亮出席了本次讲座。孙国东博士以“差序格局”这一中国现代社会的顽疾为切入点,深入阐述了中国法治的现状、障碍和解决渠道,内容深刻、见解独到,在场的同学都获益匪浅。
孙国东博士提到的“差序格局”,是费孝通提出的旨在描述国式社会关系的一个著名概念,这种格局如同水面上泛开的涟漪一般,以“己”为中心,按离自己距离的远近来划分亲疏,并形成不同的行事规则。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础结构与伦理关系,直到今天依然在中国社会根深蒂固。孙教授指出,费孝通所论的“差序格局”是在“前台”展示给大家的一种社会关系。“别亲疏”的“关系社会”模型易于为人感知,也便于学者从文化人类学意义上进行把握;但在其“后台”还有一个社会结构层面“殊贵贱”的“礼治社会”逻辑,只有通过社会学、政治学的社会结构分析才能把它揭示出来。“差序格局”不仅在社会关系层面带来了“私本位”,进而与法治所要求的公民精神相去甚远,也在社会结构层面使“荣誉”原则压过“尊严”原则,带来了人格的不平等,与法治所要求的人格平等相抵牾,更在社会心理层面导致特权文化和“人上人”思维的盛行。
那么,中国有没有可能消除“差序格局”呢?孙教授认为,差序格局有其现实的存在合理性,并在实际上发挥着其他社会功能系统本应发挥的“替代性功能”。在这个意义上,要在根本上消除差序格局,就应当从差序格局所发挥的替代性功能入手,特别是从促使差序格局发挥替代性功能的某些“社会基础秩序”的缺位入手。因此,他认为现代社保制度和现代信用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消解“差序格局”的运行机理和运行环境。在演讲的最后,他强调,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治国方略,更是一种生活方式。只有社会成员普遍具有规则意识,法治中国才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因此,法治中国的建设,应走从“法治社会”到“法治国家”的道路。
在最后的问答环节,同学们积极思考、踊跃提问,孙教授也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回答,在交流中碰撞出思维的火花。其间,孙教授特别提到,法治成熟的西方社会主要通过发展民间社会的“再熟人化”来回应社会成员在陌生化社会的道德危机,而中国式“差序格局”的“再熟人化”明显导致了以关系共同体为基础的“条块分化”、而非“功能分化”的格局。这使得在我们的社会中,普遍缺乏公德意识,急躁而暴戾的气氛挥之不去,既缺乏应有的从容与优雅,也缺乏最低限的公共德性。
“在特权观念盛行、规则意识淡薄的中国有无可能实现‘规则之治’意义上的现代法治?”这是孙教授在讲座开始时抛给我们的问题。作为法政学子,这个问题不仅值得深思,更需要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来获得解决。法学院学子自当身先力行,将法治思想内化为行动,使我们生长的这片土地迈向公平有序的法治未来。(法学院学生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