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校长何勤华教授受聘为上外客座教授并作精彩报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2-03-12浏览次数:575

381830分,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受聘上海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仪式在松江校区图文西厅举行。受聘仪式由校党委副书记、法学院院长王静教授主持,校长曹德明教授致词并为何勤华教授颁发客座教授聘书。校团委和法学院相关领导、老师出席仪式并听取报告。

曹校长在致词中说,何勤华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是学界公认的中生代法学家代表人物,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在法学界和法律界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很高的学术影响力,曾被评为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何勤华教授治学严谨,为人淡泊,具有很高的人格魅力,在法学研究和法律教育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受到同行的广泛尊重与高度评价。教授担任上外客座教授,是上外师生的众望所归,更是上外法学院的光荣。曹校长衷心希望教授今后在百忙之中能常来我校传道授业,对我校法学学科发展多加指导,多提宝贵意见。

受聘仪式后,何勤华教授为全校学生作了题为“新中国重大历史事件与法制建设”的学术报告。他为大家阐述了新中国在法制建设道路上所经历的重大事件及其反思。何教授认为,新中国法制建设路程十分坎坷,期间既有高潮,也走了不少弯路。他列举了废除六法全书、司法改革、法学院系调整、全面学习苏联法律、反右运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这七个重大事件,旁征博引地论述了这些事件对中国法制建设所产生的影响。最后,何勤华教授通过历史事件对改革开放后法制建设的反思与借鉴,总结了四条经验:1、千万不能忘记法的继承性;2、千万不能忘记法律发展的客观规律性;3、千万不能忘记中国的国情;4、千万不能轻视法律、蔑视法律。报告结束后,何勤华教授耐心解答了学生们的提问。

何勤华教授受聘担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客座教授,对我校法学院的法学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等各方面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也对搭建两校校际交流和法学学术交流平台,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学院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