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的通知》精神,开设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专门课程。9月15日,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虹口校区联合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集体备课活动。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领导、课程组主讲教师及专业教师代表参加了活动。
法学院院长张海斌首先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开设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对课程的前期筹备和组织实施情况作了说明。
课程主讲教师代表秦文副教授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色、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科学方法、实践要求等内容,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授课形式及教学素材的收集等做了分享,并分析了备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兼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衣永刚在讲话中希望主讲教师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做好备课、授课,坚持课程的政治性、专业性与学理的结合,做到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以期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和育人效果。
课程组教师先后发言,对课程的教学设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在教学理念上要注重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教学方法上,要采用多媒体教学、讨论教学等丰富的教学手段,激发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在教学内容上,要注重教学素材与时俱进,加强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在教学活动上,要积极开展交流研讨、集体备课等活动,互相启发与借鉴,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集体备课由法学院副院长沈志韬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组织书记孙宇伟、副院长蒙象飞、门小军,法学院副院长王伟臣等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