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校园”是中日韩领导人会议确定的、为加强三国高等学校交流的重要合作项目,我校一直积极参与项目的设计和申报工作。经友好协商,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日本东京女子大学于2014年成功组织了以“亚洲女性领导力培养”为主题的暑期交换学生项目。在总结经验、按需调整的基础上,三校决定在2015年暑期继续组织并实施该项目。
现将2015年中日韩“亚洲校园”暑期交换学生项目的项目简介、候选人基本要求及遴选程序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 项目主题:亚洲女性领导力培养(Asian Women’s Leadership)
2. 合作高校:
(1)中国上海外国语大学(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2)韩国诚信女子大学(Sungshin Women's University)
(3)日本东京女子大学(Tokyo Woman’s Christian University)
3. 举办时间:2015年8月2日—8月17日(共16天)在三校轮流开展,每个学校6天5晚,其中第一天和第六天为中转日,其余4天安排课程学习或文化活动。
(1)日本东京:8月2日—8月7日
(2)韩国首尔:8月7日—8月12日
(3)中国上海:8月12日—8月17日
4. 项目形式:三校各推荐10名女性本科生及1名带队教师。
(1)课程学习:三校各自确定适合本项目主题的全英语教学课程、工作坊或系列讲座,安排在每天上午或下午进行。
(2)文化活动:主要为所在国文化体验或短途参观访问,安排在没有课程学习任务的时间。
5. 经费安排:
本项目经上外学生海外交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小组评审,获得立项,参与该项目的学生将获得基金资助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1)学费:根据三校商定的方案,三校均予以免除。
(2)住宿费:根据三校商定的方案,三校分别承担所有项目人员在所在地的校内住宿费。上外的费用由学生海外交流基金支持。
(3)国际旅费:上外学生海外交流基金将给予本校学生部分国际旅费资助(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人)。
(4)餐费:根据三校商定的方案,三校分别承担当地欢迎宴和欢送宴,其余部分由学生自行承担。
(5)文化活动、签证等其他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说明: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基金管理条例(试行)》,学生在同一学段只能享受一次资助,请提前告知有关学生。
二、候选人基本要求
1. 基本条件: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女性。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 学业要求: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3分(四分制)。
3. 英语水平: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或英语专业课程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口语流利。取得雅思7.0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者优先。日语专业和朝鲜语专业学生在第一外语熟练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英语要求。
4. 诚信保证:候选人应尚未报名参与同期其他国际交流项目,一旦入选本项目,不得随意放弃(除非不可抗力影响),否则将通报有关院系,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遴选程序(日程安排)
1. 项目发布
4月27日前,对外合作交流处在校园网及本处网站上发布项目遴选通知,并通知有关院系开展选拔和推荐。
2. 院系推荐
(1)名额分配:我校将遴选日语专业3名、朝鲜语专业3名、其他本科专业4名学生,共计10人。日本文化经济学院、东方语学院至多各推荐5名学生,其他院系至多各推荐2名学生。
(2)5月7日前,经学生自愿报名、内部选拔,有关院系将推荐名单(电子版可在对外合作交流处网站下载)及有关申请材料(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等)报对外合作交流处。
3. 学校遴选
5月15日前,对外合作交流处代表学校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候选人面试,实行差额选拔,确定10名正式候选人。
4. 候选人公示
正式候选人在校园网及对外合作交流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5. 确定名单
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对外合作交流处报校领导审批,确定本项目正式入选人员名单。
6. 行前培训及派出
对外合作交流处将组织开展入选人员行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出境交流安全教育、涉外礼仪、对象国文化及跨文化沟通等,并于培训后适时办理派出手续。
四、联系方式
校对外合作交流处联系人:蒋昕宇、顾晋宇
联系电话:35372867
联系地址:虹口校区行政楼202室
电子邮件:waiban@shisu.edu.cn
上外法学院
2015年4月28日